合 同 书
甲方:东莞市松湖生态农业有限公司
乙方:
根据甲、乙双方协定,乙方预定在 年 月 日前往(甲方)松湖生态园 内容如下:
项目 | 人数 | 单价 | 总价 | 备注 | |
活动项目 | 成人: | 138 元/人 | 未含往返车费,当天旅游意外险一份(保额10万),午餐中午野炊,景区内方案项目(不含个人消费),景点门票,场地费,客服导游费(25人以上才配导游)等,亲子游大小同价。 | ||
孩童: | 98 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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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①乙方集合时间: ②集合地点:
③到达甲方基地时间: ④乙方联系人: 联系电话 :
⑴甲方联系人:夏天 电话:0769-23078994 东莞15382863408 深圳18025312349
以上项目金额共计人民 元 ,乙方未包车须预付甲方_50_ %订金,实交订金,计RMB *** 元,以上活动金额不含税。乙方到达甲方基地后须付清全部尾款。
四、来甲方基地参加以上项目人数少于合同上的人数甲方仍以合同上除去允许波动人数收取全额费用,车费未含,多于合同上的人数则须提前通知甲方做好安排,未通知甲方的未做好接待安排的则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乙方增加项目须另行收费(这里特指个人消费和要求增加方案外的行程内容);多于合同上的人数按以上标准收费。
六、乙方如未能在预定时间内到达甲方基地,或单方面改变约定时间,甲方将不退还乙方所交订金,作为对甲方经济损失的补偿。
七、如乙方到达农庄后不能提供相应的设备及场地,甲方将退还乙方订金。如遇台风,下雨等天气影响,为安全起见,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改活动时间,不负其它责任。但遇其它不可抗力因素,只退回定金,并不作任何补偿。
八、按时到达集合地点、如未按协议日期、时间到达,预交定金不退。
九、农庄设施客人必须爱护,如损坏客人须照价赔偿。
十、甲方在乙方服从安排的情况下负责合同期内、场地内的安全,但不包含免责条款里的内容。
十一:免责条款
1、乙方自备车辆如发生人员安全问题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自备车辆要全程跟随。
2、乙方活动人员必须听从甲方人员的活动安排,不得在未经甲方允许的情况下私自离队、超越甲方活动场地、或做无保护的攀爬,不得私自活动,否则发生意外导致的责任及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3、行程先后顺序甲方基地可视情况作调整或采用备选项目,但不减少活动项目。
十二、此合同一式二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待乙方离开甲方农庄之时自动失效。
十三、甲、乙双方协定行程表(活动方案)可做为合同附件,加盖公章或签字有效。
甲方代表:夏天 乙方代表:
日 期:2015-0411 日 期:
传 真:0769-23078765 传 真: